疫情期间国家发布了哪些税收措施?
增值税相关政策: 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对纳税人提供特定服务:包括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11号)。
无偿捐赠免税: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或者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支持医疗救治 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了支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国家对一线医务人员发布了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可暂缓对其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并且对其发放相应的补助金,并减免增值税。
疫情捐赠物税务处理
企业捐赠的税务处理 税前扣除政策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应对疫情的物品,同样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需注意,捐赠用途需明确用于应对疫情,且捐赠渠道需符合规定。
疫情期间物资捐赠的税务处理主要分为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增值税及相关税费免征,以及申报方式三方面内容。
税前扣除政策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指引》第10点规定,捐赠物资的税前扣除需分情况处理: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企业或个人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时全额扣除。
疫情期间实物捐赠的税务处理主要分为企业与个人两类,具体如下:企业税务处理 税前扣除政策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若企业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应对疫情物品,同样享受企业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税务机关在保障发票供应上有哪些举措?
〖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的通知》(税总发〔2020〕14号)规定:(十六)切实保障发票供应。
〖贰〗、第三,数据服务大局要尽力税务机关需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尤其是增值税发票数据的优势。这些数据具有覆盖面广、实时性强、颗粒度细的特点,可帮助精准分析产业链、供应链中的堵点与痛点。通过梳理问题、提出帮扶措施,税务部门可为企业恢复生产经营提供数据支持,助力经济循环畅通。
〖叁〗、税务部门落实政策有速度、有力度、有温度,确保该减的减到位、该免的免到位、该缓的缓到位。例如,通过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12366平台向纳税人缴费人发布温馨办税提示、延长纳税申报期限通知等,让保供应的企业有保障,让做贡献的企业得实惠。
〖肆〗、保障发票供应:对生产和销售医疗救治设备、检测仪器、防护用品、消杀制剂、药品等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以及对此类物资提供运输服务的纳税人,申请增值税发票“增版”“增量”的,可暂按需调整其发票领用数量和比较高开票限额,不需事前实地查验。
〖伍〗、优化窗口服务防疫措施,如分时段预约、环境消杀等;同时,统筹推进税收工作与防疫要求,确保服务不断档、质量不下降。“四力”方向是国家税务总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核心内容,旨在通过政策、服务、数据、防控四维发力,构建安全、高效、协同的税收环境,支持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双统筹。
税务机关在助力疫情防控和企业复产扩能方面有哪些措施?
〖壹〗、三)切实加强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评估。通过绩效考评和专项督查等方式,加强对支持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严明纪律要求,确保政策执行不打折扣。加强政策运行情况的统计核算和跟踪分析,积极研究提出改进完善的意见建议。
〖贰〗、优惠政策落实要给力:税务部门需坚决贯彻落实支持疫情防控的税费优惠政策,确保政策精准落地。通过简化流程、优化服务,推动减税降费红利直达市场主体,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例如,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实施阶段性税收减免,或加快退税审批效率,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叁〗、”对于办税服务厅、机关办公场所、食堂等重点区域,严格落实体温检测、通风消毒等预防措施。税费优惠政策助力企业抗疫在抗疫初期,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紧急复工复产。国家紧急出台一系列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的税费优惠政策,帮助企业缓解经营困难。









